主要職責:
(一)貫徹落實國家糧食流通方針,宣傳國家糧食流通政策法規,負責全縣糧食流通行政管理和行業指導。
(二)落實國家糧食宏觀調控政策,制定落實全縣糧油調控預案和應急工作方案,組織實施糧油供需平衡和市場供應。
(三)建立糧食流通市場體系,依法開展糧食市場監督、行政許可、價格和質量監測工作,保持糧食流通秩序穩定。
(四)制定全縣糧油貿易計劃,指導國有糧食企業和民營企業的商品糧購銷、調運和省際產銷合作,保持縣內糧油供需平衡。
(五)執行國家和省市糧食倉儲計劃,收儲、管理省縣級儲備糧,指導鄉鎮實施農戶科學儲糧,開展全民愛糧節糧活動。
(六)制定全縣糧食流通產業化發展規劃,指導全縣糧食流通領域產業經營。
(七)代表縣政府履行國有資產監管職能,管理國有企業現有資產,實現保值增值。
(八)承辦縣委、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