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原市糧食局主要職責:
(一)貫徹國家和省有關糧食工作的方針、政策法規,研究擬定我市具體方案,并組織實施。
(二)編制全市糧油供應中長期規劃和年度、季度計劃,做好宏觀調控總量平衡工作,組織實施全市糧油購、銷、調、存、加工等業務活動。
(三)負責進口糧油以及國內糧油的調入、接收和儲備;負責國家特種儲備糧油、專項儲備糧油以及省市儲備糧油的管理和倉庫建設,確保糧源充足,保證國家戰備、救災以及市場需求糧油商品的儲存。
(四)負責軍糧的供應與管理,保障城鎮居民的糧油供應和市場穩定。
(五)保證城鎮居民口糧、需要救助的災區和貧困地區所需糧食,負責救災糧源的組織與調撥。
(六)負責全市農業稅征糧及定購糧的收購工作,負責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余糧下策的貫徹執行。
(七)負責全市下策性糧油業務的財務管理和核算工作。
(八)根據有關規定,管理糧油購銷價格和糧油市場,負責對從事糧食批發經營的企業和個人進行必要的資格審查;負責全市糧食的行業性管理和糧食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。
(九)承擔全市糧食系統體制改革、科研技改、教育培訓、網點設置、基本建設和糧油經營管理工作。